办事指南
新开户单位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取《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》、 《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》、 《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书》、印鉴卡,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缴交比例,按照表格说明正确填写,加盖单位公章,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并办理开户手续。
缴存变动的单位需在每月10日前向中心报送《变更清册》,包括转移、调入(新录用)、调出和封存等变更。管理中心在每月中旬向缴存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托收。需补交的单位需提供补交明细表,并用转帐支票的方式进行补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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