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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
阅读: 发布时间: 2009- 01- 04
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溪分中心:

   经慈溪市住房委员会组成成员同意,自2009年1月1日起,将我市

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的夫妻双方足额缴存25万提高

  到40万,单方足额缴存15万提高到20万,对未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

  公积金的由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贷款额度。

  慈溪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

  二○○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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